台湾民族党副主席杨智渊去年八月在中国遭警方拘留后,本周二,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,杨智渊被以涉嫌"分裂国家罪"批准逮捕。台湾的陆委会就此表示,陆方恣意逮捕台湾民众制造恐惧,不利两岸交流互动。
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25日发布消息,去年8月由拘留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台湾居民杨智渊涉嫌“分裂国家罪”一案,由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侦查终结,移送温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日前,温州市检察院以涉嫌“分裂国家罪”对杨智渊批准逮捕。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去年8月,美国时任众议院议长佩洛西访台。佩洛西前脚一离开台湾,中国就以“台独”名义抓捕32岁的杨智渊。中国官媒央视曾罗列杨智渊所谓长期从事“台独”活动的“证据”,包括杨智渊从2006年就读中学起,再到2008年在“野草莓学运”中表现活跃,被任命为民进党台中市党部青年会会长,成为“台独”势力重要成员;组建“台湾民族党”,推动“公投建国”。在香港“反送中”时期,央视称,杨智渊“鼓动‘多独合流’,公然挑衅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。”
李明哲:未来中国可能在第三地引渡“台独”人士
曾经是台湾第一位被中国以“颠覆国家政权罪”判刑入狱的李明哲接受本台访问时分析,杨智渊的案子与他的情况并不同,杨智渊被指关于“台独”的活动全部是在台湾进行。从杨的起诉可以看出,未来在台湾任何人发表“台独”主张,都有可能被视为“中国人”判罪。
李明哲提醒,“未来台湾人不只是去中国、香港、澳门才有事,只要对岸认为主张台湾独立者,到任何跟中国、香港有签署双边引渡协议的国家,都有可能被引渡至中国。”
李明哲注意到,中国正式以针对台湾人的《反分裂法》起诉杨智渊,这是很清楚的政治宣示:“台湾人不要以为在台湾主张台独就没事,中国一样可以法办、威吓。他们去年还讨论缺席审判,就是暂时抓不到你,但是法院可以审判。”
中国在2018年通过《刑事诉讼法》修正草案,新增“缺席审判制度”。其中,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“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”、“恐怖活动犯罪”案件,若嫌犯、被告在中国境外,经监察机关、公安机关移送起诉,而人民检察院认为已经罪证确凿、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者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学者:杨案标志中国对台行使法律管辖权
去年杨智渊被抓后,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唐永红曾在《今日头条》上撰文指出,杨智渊被抓标志着中国大陆开始对台独分子依法追究法律责任,更标志着中国开始对台行使法律管辖权。可以预期,“杨智渊案乃第一案,但绝非最后一案”。
台湾的中华亚太菁英交流协会秘书长王智盛对本台表示,杨智渊被北京认定的所谓“台独”行为,在台湾是稀松平常的事。但借由此案,北京试图主导对所谓“台独”的定义以及对“台独分子”定罪的空间,杀鸡儆猴的效果明显。
王智盛:“这样的明确性可能会带来新一波的寒蝉效应,如果要与中国往来,要去中国做生意的台湾人可能未来在言论、行为,甚至在政治献金的资助或政治活动参与,都会显得非常自我设限或自我审查。”
他分析,北京接下来对所谓“台独”的法律战将进一步延伸到特定个别人士,不管是长臂管辖、缺席审判或在中国境内任意抓捕,这三种样态都可能出现。
“恐造成台湾人人自危。加上近期八旗总编辑富察的案子,再者,中国有所谓的海外秘密警察站等,现在中国又以自己的刑法定罪,对人权自由造成非常大的伤害。”王智盛补充说道。
台湾的陆委会回应表示,从去年杨智渊被关押后,台湾多次透过管道要求陆方尽速放人未获正面回应。台湾政府重申杨智渊无罪,呼吁中共尽速放人。此外陆委会也提醒,近来一再发生类似案件,台湾民众赴陆前应认知中国大陆对于人身安全随意侵害习以为常,务必审慎评估相关风险。